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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金和个税算法

上海指南

1. 四金的缴费基数的定义:

一般四金基数就是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基数就到顶了。
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基数也有封底。

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1847×3=5541元。则四金基数是554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2元。则四金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元到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2. 四金缴费的比例: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 基数×8% +基数×22%(好像最近才改成这个比例了)

医疗保险金= 基数×2% +基数×12%

失业保险金= 基数×1% +基数×2%

住房公积金= 基数×7% +基数×7%

其中个人出的部分是左边的部分,即基数的8% 2% 1% 7%=18%,其余右边的部分由公司出,其总数为基数的22% 12% 2% 7%=43%。 也就是说扣除四金后的工资为:x=工人工资-基数×18%,(下面要以扣除四金后的工资x计算所得税)。而单位付出的总资金为:y=工人工资+基数×43%。

3.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需要缴税的金额x = 工资 -四金基数*18% -1000(上海缴税起点)

1-500元,扣税比率为5%;

500-2000元,扣税比率为10%;

2000-5000元,扣率比率为15%

5000-20000元,扣率比率为20%

注意,是分段扣税的,就是说如果x = 4000,那么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500*5% 1500*10% 2000*15% = 475

4. 奖金的计算方法:

奖金计入当月工资,累加后按方法3扣税。年终双薪也同样。从上海市政府一推出之初,就一直宣传持有上海人才类居住证,可以享受上海同等市民待遇,那既然可以享受上海高等市民待遇,那市政府为何不直接给那些“人才”以户口呢,而是只给居住证。通过下面的比较,你就不难看出上海市政府的良苦有心了。

持有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用工单位就得为那些外地人来沪的“人才”交纳四金,可以享受上海市民同等待遇,听起来确实非常诱人。四金主要保括养老,医保,失业,公积金(还有工伤,生育由于比例较小,且个人不交费,这里不累述)

第一项,养老,这个问题是最让上海市政府头疼的问题,因为现在上海老龄化问题尤其突出,再加上以前的历史问题,这部分老人中有很多人自已都没有交纳过养老金,那这部分人这么办呢?现在在职职工养老金交纳,单位承担22%(计入社会统筹),个人承担8%(计入个人帐户),这样的记帐方式,对本地人而言,是无可厚非的,而对居住证持有者来说,就苦了,因为你退休后,不可能持有上海市才类居住证,就算由于特殊原因持有,按现有的规定,也不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按居住证制度,你只能转回原户口所在地,而转回部分只是你个人交纳部分8%,单位为你所交纳大块部分22%,只能留上海,作为上海的社会统筹,光这一项,就能算出,外地人为上海市政府作了多少贡献,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算出你的转回原籍又给自已的家乡增加了多少负担(因为你没有为自已的家乡作出多少贡献,却要回来养老)。

第二项,第二项,医保,单位承担12,个人交纳2%,同样方法,单位交纳的12%计入社会统筹,而只有2%计入个人帐户,这项呢,在上海工作期间还算是实际有用的,但事实上,你这个期间生病的概率应该较小。而在你退休后待到体弱多病时,你唯一的选择是,你的医保也只能转回原籍,同样,你也只能转出你自已交纳的2%,单位为你交纳的12%,也就只能为上海作贡献啦,同样,你又要给自已的家乡增加一份负担。

第三项,失业保险单位交纳2%,个人承担1%,按上海目前的居住证制度,你基本是不能享受的,交了也白交(因为如果你失业,你就不可能持有居住证,而在上海的人才类居住证中70%以上都是一年期的),而没有居住证,你就不可能享有失业待遇。

第四项,公积金,单位与个人各交7%,且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只要你想在上海买房就可以100%的享受,这一项是唯一对外地人有实际意义的待遇。不过本项不是强制性的,因为现在的法律没有强制单位一定要为你交公积金,单位有权选择是否给你交,这项待遇得看你的就业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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