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孕期需要做多少次B超?

一般情况下,可认为B超对胎儿并无影响;但如果检查次数过多,检查时间过长,可能会不利于胎儿的健康成长。如超声波的探头在胎头部位停留时间过长,可造成大脑一时性抑制;对女胎来说,超声波还可抑制卵巢的发育。

劳伦斯教授对澳大利亚2800名孕妇的观察结果证实,怀孕18~38周的孕妇进行多次超声波检查并不影响自身健康,但至少有33%的胎儿生长发育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在正常情况下,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要进行超声波检查。因为怀孕2个月以内进行超声波检查,有可能使细胞分裂与人胚成形受到影响。此外,澳大利亚约翰.纽汉教授的研究结果也证实,过多地使用超声波检查至少会减轻胎儿重量。

孕妇孕期需要做多少次B超?

孕期到底接受多少次B超才合理呢?

虽然B超检查非常必要,但并不可以随意去做,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在适当的时间接受适当的检查。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孕妇采用超声波检查的次数以2~3次为宜,不要超过3次。

一般情况下是20~24周做第一次排畸检查。怀孕早期。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回声,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就可以诊断子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宫内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

30~32周做进一步排畸,了解其发育情况并确定胎儿方位。怀孕中期。大约在闭经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胎儿有无畸形和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在闭经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较适宜的。

最后一次建议在36~38周,分娩前确认下胎位、羊水以及胎盘等各种情况。怀孕晚期。即闭经36周以后,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羊水过多或过少,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都不应再继续妊娠。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

如果有先兆流产,需了解胚胎情况或被怀疑可能怀有畸胎的孕妇,则属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千万别因为害怕B超对胎儿有影响而拒绝接受检查。至于有些准妈妈为了早日得知胎儿性别而专门做个B超,则颇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