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子眼拍摄违章处理点地址

 违章各处理点地址(17个)

福田区处理点(6个)
交警局电子监控违例处理 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机动大队处理点 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福田大队处理点 福田区红荔路2011号
口岸大队处理点 福田区福强路1043号
口岸大队皇岗口岸分点 福田区福强路1043号口岸大队皇岗口岸分点
口岸大队皇岗口岸出入境缓冲场 福田区百合路(皇岗口岸出入境缓冲场)
罗湖区处理点(1个)
罗湖大队处理点  罗湖区深南东路2012号
南山区处理点(3个)
南山大队处理点 南山区玉园路1号
蛇口港大队处理点 蛇口松湖路口松湖加油站旁
高速大队同乐处理点 南山区南头西丽路口广深高速广州入口处
盐田区处理点(1个)
盐田大队大队处理点 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85号
宝安区处理点(4个)
宝安大队处理点 宝安区107国道新围路口
宝安大队龙华处理点 宝安区龙华东环二路
市交通警察局(梅观)高速公路大队 宝安区梅林检查站北广场
机场分局交巡警大队处理点 宝安区航站2路
龙岗区处理点(2个)
龙岗大队处理点 龙岗区龙岗中心城爱心路
高速公路大队惠盐处理点 龙岗区横岗镇荷坳村

逾期三个月(以打单日期为始)处理点:市公安交通警察局(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交通监控中心办公时间(交通违章接受处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直至下午6:00(周一至周五的中午也办公);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中午不办公)

对深圳市交通监控记录的交通违章行为,将以邮寄的方式通知送达车主。深圳公安局交警局从2005年8月1日起,车辆违章由监控中心记录后,将收集数据传送给邮政局,邮政局在3日内打印交通违章告知书并发送给车主,车主凭告知书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缴交罚款。投递员送到车主登记地址后,可由车主本人或亲属签收。

邮政局对通知书进行两次投递,投递不成功后,会在报纸上公告75天,若此期间车主仍未缴交罚款,之后每天会加收3%的罚金。车主在收到告知书后,如有异议,可到各大队窗口查看,或到市交通监控中心复议。8月1日起,将对已存在监控中心数据库中的违章车主发出通知,此后再逐步通知新违章车主。

发送告知书的邮费将由财政负担,不会计算在车主罚金内。邮寄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

车主也可到各交警大队及交通监控中心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