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学生,准予其迁入学校的学生非农业集体户口: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在本市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东省常住户口学生;
3、有本市市级以上计划部门的招生计划;
4、经本市市级以上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所需材料
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
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在本市工作的,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广州市区入户卡》、《户口迁移证》(或《市内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办理机构
综合办证厅地址及电话
办证大厅 | 办公地址 | 电话 |
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 (广州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 |
西湖路88号 | 83116465 |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一综合办证厅 | 海珠中路72号 | 83115713 |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 | 东华东路367号 | 87773411 |
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 宝岗大道金龙大厦2楼 | 84392730 |
荔湾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 光复中路245号 | 83117462 |
荔湾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中心 | 鹤洞路42号之三 | 83127087 |
天河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 瘦狗岭路613号2楼 | 87502755 |
黄埔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 港湾路83号 | 82286220 |
番禺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 富华东路155号 | 84822149、34808744 |
花都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 建设北路185号 | 86972260 |
增城市公安局综合办证 | 荔城大道137号10栋 | 82629971 |
咨询电话:83341353
办理流程
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经市控人办审核后,再凭以下证明材料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户口迁移证》或《市内迁移证》;
(三)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友情提示:
《广州市区入户卡》需要去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办理
联系电话 85596930
办公地址 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4号楼东座3楼)
受理窗口 市人才引进直报点(天河路198号南方经典大厦7楼)
投诉电话 8312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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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言千里来评论,无言对面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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