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委员称全国公路建设负债超5万亿元

  公路建设负债风险隐忧浮现。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交建集团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志军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提案》。提案中称,我国公路行业债务总规模已超5万亿元,债务风险显现。有专家表示,公路行业5万亿负债隐藏着较大的财务风险,需要对当前公路建设形势进行诊断,防止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推进。

  “2011年6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结果,到2010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约15.6万公里,累计债务余额为2.35万亿元,其中贷款余额为2.13万亿元,其他债务余额为0.22万亿元,此仅为收费公路债务,还不等同于全国公路行业债务,如再加上在建收费公路、已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打捆贷款和地方融资平台配套资金等形成的债务,公路行业债务总规模预计将超过5万亿元。”提案指出。

  另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系统人士向记者透露,随着地方收费站“撤站”和融资平台清理,地方政府已经没钱修路,次干线公路建设面临大面积停顿风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对记者表示,之所以公路行业会出现大规模负债,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基于良好的收入预期,对未来的经济增长看好。如果中国经济维持健康增长,公路的这些负债会在相对安全的范围内;但是如果经济增长不如预期,那么这些负债的风险就会加大。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资体制与政策研究所副主任吴亚平对记者表示,收费公路当前主要面临的是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考验;而非收费公路,即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建设的普通公路,则存在着较大的债务风险。

  “公路建设资金占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比重较大,这也对银行构成了较大的财务风险”,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交通运输技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文龙表示。在北京交通大学(微博)教授赵坚看来,目前公路负债的风险已经非常大,“公路建设的融资难比铁路还严重,只是它分散在各个省市”。

  有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很多省市高速公路应付利息总规模已经超过收入总规模。2012年公路基建的资金会更加紧张,因为“2012年的一些预算资金已经在2011年透支了。”当前公路建设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车购税、燃油税和公路收费,2011年车购税专项资金为3318亿元,包括2010年超收的于2011年下拨的448亿元、2011年车购税预算资金1870亿元和2011年提前预拨的2012年的预算资金1000亿元。另外,2011年还预拨2012年的燃油税预算资金781亿元。

  但即使在这种情形下,很多地方政府仍在大力推进公路基建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并且这种投资力度比2011年还要大。地方两会上传来的消息显示,河南省2011年公路建设完成投资365亿元,2012年的公路建设计划投资445亿元;福建省2011年高速公路完成投资475.6亿元,2012年计划完成建设投资480亿元、力争完成510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的公路建设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应该按照“十二五”的相关规划,稳步推进,不能让地方政府盲目推进建设,避免出现既造成浪费又增加债务风险的局面。

  国家发改委已释放出要对高速公路建设“踩刹车”的信号。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黄民曾表示,在接下来一段时期内,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将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来安排,目前已有其他相近或平行高速公路可以替代的路段,要研究其建设时机,可以在“十二五”以后建设;部分已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成,在一定时期内能满足交通需求的路段,可以推迟到“十三五”再考虑建设。

  “目前是否需要进行这么大的投资在高速公路上确实是需要考虑的,我知道的某两个城市之间既搞高速公路,又搞快速通道,还要上轻轨项目。”张孝德表示,有些地方基础设施投资不足,有些地方投资又过剩,应该评点地方政府的这种投资行为。

  张孝德认为,目前的主要任务还不是去化解这5万亿的风险,首先要遏制地方政府投资扩张的欲望,终止风险的蔓延,并不是说不需要这么多的高速公路,很多地方想在两年内做完未来五年的规划;其次是对这五万亿元的负债进行评估和盘点,看看它集中在哪些领域,哪些是可以偿还的,哪些风险是短期内可能会凸显出来的,这些问题不解决目前很难说拿出具体措施。

  针对公路行业当前融资难的问题,多位来自交通系统的委员则表示,在公路建设资金中,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目前约为2%),应该加大国家财政对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对收费公路建设投资实行低息贷款,以便化解公路债务风险。

  李志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高速公路收费的模式可以延续,因为高速公路提供的是优质增值的服务。但同时应该保证二级公路为主的次干线公路网适用普惠性原则而不收费,用公共财政拨款的方式维持运营。对于已经产生的累积债务,则结合中央和地方财政适时地分阶段、分情况地解决。此外,建议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设立公路建设基金,慢慢滚动修其他的路。他还建议制定特许经营法,赋予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投资商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对责、权、益进行规范,引导非公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