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通告和管理办法中所指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具体包括那些区域?各区县是全市统一分配还是按区分配?
答:包括全市十区两市,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实行全市统一分配。
9.广州在限制总量的同时,会否优化现有的停车场?会否提高停车费?
答:随着对机动车保有量进行适度调控这个过程,我们也要同时考虑整个交通配套的问题。我们接下来一方面加快推进停车场的建设,增加停车位,同时又进行停车场的差异性收费,以静态调节来优化动态交通。
10.今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购车时,是否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后才可以上牌?
答:是的。
11.如何办理配置指标,配置指标的申请、分配、公示方式是怎样?
答:市政府将在2012年7月底前另行制定发布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明确办理配置指标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程序。
12.对于7月1日前,已经预定车辆的是否还需要申请指标?
答:车辆销售者已经与客户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购车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通过本市公证机构出具上述材料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 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有关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3.单位和个人新购置中小客车、购置二手中小客车、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中小客车过户,在申请办理中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是否需要申请指标文件?
答:是的。
以下情况均需先申请取得配置指标,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1.单位和个人新购置中小客车,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注册手续;
2.单位和个人购置二手中小客车,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3.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4.单位和个人中小客车过户,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14.通告所指我市将于近期实施对非本市籍车辆的限制通行政策,如何限行?
答:相关限制通行措施目前正在制定中。
有言千里来评论,无言对面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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