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灰色利益链
此前,被出售的银行客户资料一般仅用于向私人侦探、高利贷从业者、企业提供信息,随后则发展到了通过银行员工知晓银行卡号再行复制相同卡片盗取钱款。目前,出售信息已被用于通过网上代缴各项事业费来盗取钱款,这一方式更为可行且普遍。
由于对银行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强,通过复制相同银行卡,犯罪嫌疑人去银行及ATM机取现较为容易被公安部门掌握及抓获,如今通过网上支付则可避免这样的“风险”。
该案件中,主犯朱华首先在网上购买事主信息(包括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随后通过2名中介(这2名中介再次通过8名中介)找到银行“内鬼”查询客户信息后,知晓事主包括银行卡号、余额等相关信息,而后利用代缴各项事业费的方法获取账款。这样也就造成了被害人在银行卡、密码、从未开通网银的背景下造成损失。
据介绍,其操作手法为,通过淘宝网开设店铺,利用低于市场价的各项代缴公共事业费来招取“二中介”。以代缴手机通讯费为例,朱华先以“93折”来吸引该网站“二中介”眼球,“二中介”又以“98折”优惠来代缴通讯费,从而赚取3元差价。
由于朱华掌握的银行客户信息量较大且多,他获知银行卡号及卡内资金后,便用银行客户的身份证、车牌号、生日、家人生日等常用要素猜测银行卡密码。一旦得手后,朱华用不打折的价格以被害人的银行卡向移动或联通公司支付通讯费,从而完成整个交易。期间,朱华本人利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在“让利”7%后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随后,他通过市场上买来的数张银行卡,将款项转至这些账户内,利用手下专人去银行和ATM机取款,这样避免了复制相同银行卡号成本较大且容易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风险。
目前,银行员工出售客户信息、多层中介层层赚取差价、非法盗取客户银行卡卡内资金,这样一整条利用银行客户信息涉嫌犯罪的利益链正在逐步完整。在业内,这样的手法是否普遍,并不得而知。不过网络上“漫天”的广告似乎可以说明这个行业的火爆。
有言千里来评论,无言对面静悄悄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