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解读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新办法
计生条件变为积分项目后计分细则
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门槛降低,“计生门槛”不再“一票否决”,而是改为积分项目,此外还在学位提供、申请时间和地点等方面也都做出不少调整。针对市政府前日通过的《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中涉及的新政策,记者昨日采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新办法进行全面解读。
亮点一
有独生子女证加20分
据市教育局介绍,东莞自实施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以来,符合计划生育一直是个前提条件,此次新办法则取消了这一限制。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只有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且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其子女才不能申请入读公校;而诸如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情况,依然有申请积分入学的资格,不过算分时每多生育一个子女要扣掉60分。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取消门槛让更多的新莞人能有资格申请,但合理的分数扣罚也是必要的。”
相反,对于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新莞人,积分时可加20分;而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了计生信息的,以及按规定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可各加5分。
亮点二
各年级均可插班
在之前的《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中,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只能申请就读公校的“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而不允许从中间年级“插班”。此次新办法对此作出改动,非起始年级也可接受申请。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如果各镇街向社会公布的公办学位中,非起始年级有剩余的公办学位,新莞人子女也可申请“插班”。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果新莞人子女已在公办学校读小学,可一直读完小学,但要再升读公办初中,需按规定重新申请。”
亮点三
今年提供学位将增一成 统计结果近期公布
市教育局称,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每年3月底前会对本镇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进行统计,市教育局在每年4月会向社会统一公布学校名单和学位情况。今年各镇街的公办学位已统计完毕,近期将会向社会公布。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提供给新莞人子女的学位数量会比去年增多10%,今后也会尽量保持这个增幅。
该负责人还补充说:“公办学位的数量有限,如果公办学位不够,就会由政府购买民办学校的学位。”
而在教育收费方面,该负责人称,申请上公办学校的新莞人子女,收费标准和本地户籍学生一样。“如果是申请上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的,可免交学杂费,由市镇(街)财政给予补贴。”
亮点四
常年受理申请 操作简化
以往由各镇街宣教办受理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而新通过的《办法》则将受理地点改为了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且常年受理,每年9月1日至来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均可申请。市教育局表示,做这样的改动主要是为了方便市民。“新莞人到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就省了去各部门跑腿开证明。”
申请7步走:
1.公布学位。每年4月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镇街提供给新莞人子女的学位和学校名单。
2.提交申请。时间:每年的9月1日~来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
3.审核评分。25个工作日内完成。
4.计算积分。由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计算生成。
5.查询积分。申请人凭姓名和受理回执编号登录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6.提供名单。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学生名单,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7.安排学校。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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