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据悉,广州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以后凡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可为其6-15周岁的同住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规定,已婚的夫妻双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均符合6个条件之一:如“持有国家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证书,在本市企业连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高中以上学历并按规定取得国家、本省或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所从事的实际岗位(工种)与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一致,在本市企业连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可由一方的用人单位申请其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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