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校车接送指引:接送一律凭卡

学生超20名应配两名随车照管员

今年10月份松岗1名5岁女童放学途中遭绑遇害,引发市民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安全的关注,记者当时发现政府对于幼儿接送问题无明确规定,各幼儿园做法不同。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车接送工作指引》、《深圳市幼儿园校车接送工作指引》,对校车接送进行详细规定。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车接送工作指引》规定,接送学生数量20名以上的校车应配备2名随车照管人员,负责随车照管学生。校车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启动校车前,校车驾驶人应密切关注校车前后及左右情况,随车照管人员应检查校车周围是否有滞留学生,防止出现因视线受阻等原因,造成校车碰撞学生的事故发生。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上车时,随车照管人员应先下车与家长交接,待家长签字确认后引导学生有序上车,随车照管人员应按照座次安排学生就座,指导学生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方可示意驾驶人启动车辆。

校车接送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时一律凭卡,没有家长迎接,不可中途让学生独自下车;未经家长允许不可随便托人带回,如遇无人接领的学生除及时联系其家长外,一律带回学校。校车接送工作结束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应当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方可离车,防止出现把学生遗漏在车内的情形。在校车接送期间,发生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校车驾驶人与随车照管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

《深圳市幼儿园校车接送工作指引》与上述规定相似:校车接送时一律凭卡,没有家长迎接,不可中途让幼儿独自下车,未经幼儿家长允许不可随便托人带回,如遇无人接领的幼儿除及时联系其家长外,一律带回幼儿园。所不同的是,家长送幼儿乘坐校车时,随车照管人员凭接送卡确认幼儿身份,并做简单的晨检,发现有红眼病、发烧等症状的,应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就医,谢绝上车。

幼儿下车时,校车须停稳方可打开车门,随车照管人员应下车,在车门处逐一将幼儿交给接车的家长,确保幼儿下车安全。家长或其授权人未准时到固定地点接车的,校车视情况等待,并电话通知幼儿家长或其授权人和班级老师,把幼儿带回幼儿园,由幼儿家长或其授权人到校接回幼儿。